9月6日,據(jù)東方今報“赤兔視頻”援引“新源視頻”報道:近日,廣東深圳的夏女士稱自己3月份花費11000元買了一部全新未拆封的iPhone13 Pro Max從深圳寄給江蘇的家人。后面家人遲遲未收到貨,向順豐詢問時被告知快件丟了,只能走理賠,根據(jù)保價賠償1000元。
夏女士表示,她在查詢序列號,發(fā)現(xiàn)此iPhone在5月28日被激活了,懷疑手機被偷了。她還表示,下單時未注意到保價金額,不接受1000元賠償。
對此,順豐回應稱夏女士在下單的時候可以按物品的真實價值填寫,她下單時保價是1000元。按照保價建議賠償標準來說,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保價的金額,“確實達不到11000元賠付,事情也還在核查處理中,責任人員還沒核查到”。
隨后,順豐理賠人員稱,目前能給到的賠付方案是可以賠償2500元,夏女士仍表示不能接受。
另據(jù)人民日報“海外網(wǎng)”報道,快遞被寄丟了,應該這樣維權(quán):1、首先應向快遞公司電話投訴,保存好通話錄音。
2、如協(xié)商賠償無效,可登錄國家郵政局的網(wǎng)站進行申訴。
3、還可以在“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小程序上立案,進行線上訴訟維權(quán)。
此外,網(wǎng)購、寄件時應注意保留物品價值的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