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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華為最新公布“十大發(fā)明”
2. 蘇打綠又能叫“蘇打綠”了!
4. 美國法院全部駁回某原告對中芯國際的訴訟
5.歐盟法院駁回蘋果公司保留商標“Think Difference”上訴
7.“五芳齋”商標侵權案作出終審判決
8. 兒童滑板車卡通圖案侵權《小豬佩奇》
1. 華為最新公布“十大發(fā)明”
6月8日,華為在“開拓創(chuàng)新視野:2022創(chuàng)新和知識產權論壇”上公布了第四屆“十大發(fā)明”,覆蓋計算、智能駕駛等新領域。由于本次評選中有得分相同的發(fā)明創(chuàng)新,故共十一項發(fā)明獲獎。
第一項獲獎發(fā)明是全新的加法神經網絡。這項發(fā)明能夠在保證精度的前提下,使計算功耗和電路面積下降70%,相關技術可以廣泛應用于各種終端設備、消費電子產品、智能汽車和電信網絡。
第二項獲獎發(fā)明是多目標博弈算法。這項發(fā)明解決了自動駕駛里的一些關鍵挑戰(zhàn),包括城市道路人車混雜的復雜場景里的定位、感知及決策問題。這項發(fā)明解決交互場景接管難例超過70%,縮短通行時間40%,減少存儲開銷200倍,降低算力消耗超過85%。
第三項獲獎發(fā)明是光虹膜。光纖的無源特性,導致其管理非常困難。這項專利通過在光纖上刻寫光虹膜,作為光纖的生物標簽,幫助運營商加速光纖寬帶部署,減少30%的資源浪費,降低20%的運營成本。
第四項獲獎發(fā)明是全精度浮點計算。這項發(fā)明實現了高效率和高精度的算力融合,解決了高性能計算、AI推理等多場景的浮點計算需求。這項發(fā)明已經在昇騰芯片中投片。
第五項獲獎發(fā)明是抬頭顯示系統。這項發(fā)明解決了智能汽車抬頭顯示系統的重影、眼花和眩暈問題,大幅縮減體積,同時釋放計算資源,降低時延,讓消費者看得清、買得起、體驗好。
第六項獲獎發(fā)明是確定性IP。這項發(fā)明實現了大規(guī)模分組網絡的確定性低時延、低抖動?;谶@一發(fā)明,華為發(fā)布了確定性IP網絡解決方案,實現了微秒級精度的遠程工業(yè)控制。
第七項獲獎發(fā)明是風箏方案。這項發(fā)明助力運營商在其企業(yè)客戶的園區(qū)部署遠程核心網或“風箏網絡”,滿足制造、礦業(yè)和教育等行業(yè)高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
第八項獲獎發(fā)明是BladeAAU和Massive MIMO方案。這項發(fā)明解決了室內外5G部署的關鍵挑戰(zhàn)。在室外,BladeAAU助力客戶極簡部署5G網絡并同時保證不同制式的網絡性能最優(yōu);在室內,分布式MIMO技術可大幅提升5G網絡容量和用戶體驗。
第九項獲獎發(fā)明是5G Single Air。作為已納入5G標準的技術,這項發(fā)明能夠讓網絡使用更多共享頻譜資源,把5G跨制式頻譜資源的共享比例從4G時代的40%提升到了90%?;谶@項發(fā)明,華為實現了業(yè)界唯一的毫秒級動態(tài)頻譜共享商用能力,目前該發(fā)明在全球已成功商用26局。
第十項獲獎發(fā)明是雙活網絡附屬存儲。這項發(fā)明實現了全球首個對稱雙活高端存儲系統,性能兩倍于業(yè)界,并能滿足交通、能源、金融等領域的擴展和業(yè)務零中斷的要求。
第十一項獲獎發(fā)明是LinkTurbo和Hyperhold。該發(fā)明是一個純終端側加速組合。利用該專利,智能手機可以在各種網絡和內存使用情況下,為用戶帶來流暢體驗。LinkTurbo顯著提升并發(fā)下載速率,降低游戲時延和視頻緩沖時延,而Hyperhold可大幅擴展可用內存并提升基礎讀寫性能。
截止2021年年底,華為在全球累計申請發(fā)明超過20萬件,累計授權量超過11萬件,在歐洲專利局專利申請量排名第一,在美國新增專利授權量排名第五。PCT超過6萬件,連續(xù)五年位居全球第一。華為發(fā)言人表示,本次評選的發(fā)明是華為創(chuàng)新投入的一個縮影,為產業(yè)、客戶和消費者以及整個社會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價值。
2. 蘇打綠又能叫“蘇打綠”了!
自蘇打綠樂隊與前經紀人林暐哲鬧翻后,關于“蘇打綠”商標的權屬問題已經糾纏了兩年。5月30日,林暐哲突然發(fā)聲明宣布:“我決定放棄商標的所有權,并祝福這個名字有更好的未來。5月30日這一天,樂團蘇打綠不僅迎來了自己18歲的生日,也可以繼續(xù)再使用“蘇打綠”。
2001年,蘇打綠由國立政治大學的學生組成,2003年確立了了六人陣容,分別為吳青峰、史俊威、謝馨儀、龔鈺祺、劉家凱、何景揚。2004年5月30日,樂團蘇打綠發(fā)行首張單曲,開始走向獨立樂團之路。
2018年,蘇打綠和前經紀人林暐哲決裂。自決裂以來,吳青峰等人一直在告林暐哲音樂社公司占有“蘇打綠Sodagreen”注冊商標,要求返還“蘇打綠”商標。就在今年5月17日二審傳出最新的消息中,吳青峰等人仍然敗訴。
一審時,吳青峰和團員們曾表示,“蘇打綠Sodagreen”是由主唱吳青峰,將“蘇打”(對應味覺之氣泡感)及“綠”(對應視覺之顏色)連接在一起,特別安排中英文及各文字位置,以手寫的方式形成的創(chuàng)作。在與林暐哲建立經紀關系前,他們就使用“蘇打綠Sodagreen”為藝名并成名受矚,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請求林暐哲返還商標。然而,一審6人敗訴。
二審時,6人主張“蘇打綠Sodagreen”是由他們共同發(fā)想、定名而成,持續(xù)投入時間、心力,已使“蘇打綠Sodagreen”等同于6人,形成密不可分的關系。2003年成團后,2004年與林暐哲公司簽約,2018年解約后,林暐哲應返還6人委托管理的商標。且“蘇打綠Sodagreen”屬6人之姓名權、人格權,不容對方無限期延展該權利。
林暐哲反駁稱,注冊“蘇打綠Sodagreen”商標公告至今已超過十余年,均由自己申請及維護,況且商標的注冊已超過評定之法定5年期限,不得再行爭執(zhí)不可注冊商標或應予撤銷事由。林暐哲強調,6人的經紀約與注冊商標一事無關,請求駁回上訴。
法院指出,6位團員的的名字分別為何景揚、史俊威、吳青峰、謝馨儀、龔鈺祺、劉家凱,并沒有人稱為“蘇打綠Sodagreen”。而且此團名的創(chuàng)作者究竟是誰,6人說法一變再變。最開始說是吳青峰個人創(chuàng)作,后改口吳青峰、史俊威共同創(chuàng)作,二審又改稱6人共同創(chuàng)作。此外,樂團自2001年創(chuàng)始以來成員更迭不斷,6人共有姓名權的說辭顯然不可采用,因此二審吳青峰等6人仍然敗訴,但仍可上訴。
誰也沒有料到,距離5月17日才傳出敗訴的消息還未過多久,本次商標爭奪戰(zhàn)就在前經紀人宣布放棄商標權里迎來轉機。
該案引起的廣泛關注,也證明了知識產權保護在越來越多名人中凸顯出的重要性。因此,明星名人更要提高維權意識,做好知識產權的護城河,防止惡意侵權,損害自身利益。
3. 高考月,王老吉申請“科科加吉”商標
近日,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yè)有限公司申請注冊多個高考相關商標,包括“高三班吉”、“萬試大吉”、“超吉發(fā)揮”、“科科加吉”、“語文大吉”、“數學大吉”、“英語大吉”等,國際分類為廣告銷售、啤酒飲料等,目前商標狀態(tài)多為等待實質審查。
每年高考前后,都是品牌借勢營銷的一個重要節(jié)點,對于品牌來說,這也是一次過五關斬六將的“營銷大考”。
去年高考季,王老吉推出“高考大吉罐和“謝師罐”為考生打CALL,引發(fā)圈層討論。今年,王老吉又為2022高考生特別推出了高考定制罐,還上線了一支高考祝福TVC,為高考生加油打氣。
比如,“高考學科罐”有語數外、政史地、理化生學科罐。無論文科還是理科生,都能借助“高考學科罐”給自己加油打氣。這樣帶有吉祥字眼的學科罐,賦予了產品“好運”屬性。
王老吉這波“整活”,想必也少不了在商標申請上的用心。檢索發(fā)現,2022年5月28日,王老吉申請注冊了26件高考罐相關商標。
王老吉的瓶身營銷,成功將品牌的“吉文化”巧妙地植入到用戶心中,將紅罐涼茶沉淀為品牌極具辨識度的視覺符號。對于品牌來說,當產品功能賣點很難帶給消費者新意時,塑造品牌文化符號,建立起品牌價值的最佳護城河成為品牌新的突破點。
4. 美國法院全部駁回某原告對中芯國際的訴訟
6月10日,中國半導體公司中芯國際發(fā)布的一份公告顯示,該公司在美國當地時間6月9日收到了來自美國加利福尼亞中區(qū)聯邦地區(qū)法院的一份裁決。據悉,這份裁決全部駁回了2020年12月16日公告中所披露的全部對中芯國際的民事訴訟。并且,原告不得再以同一個理由或者對訴狀進行修改之后再重新提起訴訟。
據悉,2020年12月,中芯國際在美收到了訴訟。相關訴狀表示,中芯國際違反了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法的相關規(guī)定,原告還要求獲得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這起訴訟發(fā)起至今已有一年半左右的時間,最終在近日,美國相關法院才作出了判決。
公開信息顯示,中芯國際成立于2000年,是中國內地規(guī)模最大、集成電路芯片技術最先進的制造企業(yè),在2021年位列《財富》中國500強排行榜第382位。根據中芯國際官網在2022年5月12日所公布的財報數據,今年第一季度,中芯國際的銷售收入為18.419億美元(約123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超過了66%,而毛利則為7.5億美元(約59億元人民幣)左右,同比增長達到了200%。同時,中芯國際還對下一季度的財報寄予了樂觀的期望。
5. 歐盟法院駁回蘋果公司保留商標“Think Difference”上訴
近日,歐盟最高法院正式裁定,蘋果不再是唯一一家可以使用“Think Difference”的公司。歐盟法院正式駁回了這家科技巨頭要求保留其曾經具有標志性口號的歐盟商標的申請,賦予該地區(qū)任何非蘋果公司使用該標語的權利。
這是斯沃琪公司請求的結果。這家瑞士鐘表制造商在2016年向歐盟當局申請撤銷蘋果商標,理由是蘋果不再使用這一口號——而斯沃琪則在自己的營銷活動中積極使用“滴答不同”這一短語。
歐洲法院支持了斯沃奇。在2018年,蘋果公司告訴客戶“Think Difference”的唯一例子是蘋果網站上偶爾出現的“紀念名人或特殊事件”的插播。法院發(fā)現,該公司已經有大約十年沒有使用這一口號。
蘋果公司對法院判決提出上訴。2019年年中,蘋果向瑞士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斯沃琪停止使用近似的口號,但被駁回。2021年初,蘋果公司向歐盟總法院起訴斯沃琪,如今也被駁回:
法院指出,與蘋果公司聲稱的相反,上訴委員會關于爭議商標的顯著性的結論與旨在證明這些商標已被真正使用的一系列證據并不矛盾。
蘋果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這家iMac制造商在1997年的一次廣告宣傳中首次提出了“Think Difference”,并立即在美國、總部和歐盟的相關部門注冊了這一短語作為商標。法院的公告指出,蘋果公司在1998年和2005年再次注冊了同樣的商標,表面上是因為蘋果公司一直喜歡囤積商標。
可以說,現在已經不是2005年了。那時iPhone根本不存在。多年來,該公司一直沒有讓客戶對自己的iphone或Macbook pro“Think Difference”。
6. 量子成像公司訴索尼公司專利侵權
近日,量子成像公司(Quantum Imaging LLC)在德克薩斯州聯邦法院對被告索尼集團公司、索尼美國公司、索尼互動娛樂公司、索尼互動娛樂有限公司和藍點游戲公司(合稱索尼)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起訴書中,量子成像公司稱其是四項專利的受讓人,這些專利涉及“提供功能的設備和程序,為用戶提供在玩游戲和其他功能的同時參與商業(yè)相關交易和其他功能的能力”其中一項專利名為“將商業(yè)相關內容集成到電子游戲中的系統和方法”,于2013年獲得專利,而另外三項專利分別于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獲得專利,專利名均為“交互式虛擬主題環(huán)境”。
然而,索尼的一些產品落入其專利權利要求,其中至少包括以下部分使用了相關技術:PlayStation Network、PlayStation VITA、PlayStation 4、PlayStation VR和PlayStation 5。訴狀還稱,被指控的產品包括游戲軟件《惡魔的靈魂》(Demon’s Souls)、PlayStation Studios的動作角色扮演游戲和Bluepoint Games。
量子成像公司稱,索尼直接侵權、誘導侵權和共同侵權,故其要求索尼進行損害賠償,主張故意侵權的三倍賠償,以及原告的合理支出。
目前該案件尚未審理,我們將繼續(xù)跟進。
7.“五芳齋”商標侵權案作出終審判決
近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法院)對上訴人浙江五芳齋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芳齋公司)與被上訴人上海蘇蟹閣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蟹閣公司)、上海贏禮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贏禮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上訴案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五芳齋公司向起訴稱,“五芳齋”創(chuàng)始于1921年,其注冊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曾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馳名商標等。2018年,上海市靜安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對蘇蟹閣公司銷售印有“五芳齋”等文字和圖形商標的禮盒進行查處。涉案禮盒內的粽子來自五芳齋授權代理商,但五芳齋公司從未生產或授權許可其他公司生產、銷售該類禮盒。
據查,贏禮公司提供了粽子及禮盒,蘇蟹閣公司進行組合銷售,故蘇蟹閣公司、贏禮公司的行為侵犯了五芳齋公司第9720610號“五芳”商標、第10379873號“美味五芳”商標、第331907號“五芳齋”商標專用權,應共同承擔責任。此外,贏禮公司銷售粽子禮盒,系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侵犯第3781249號“五芳齋”商標專用權。五芳齋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蘇蟹閣公司、贏禮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銷毀含上述商標標識的包裝盒及商品,共同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涉案禮盒內的粽子來源于五芳齋授權銷售商,系正品,五芳齋公司在審理中確認散裝真空包裝粽子上印有五芳齋老人圓形圖案和生產日期,散裝粽子包裝、保質期、品質等與禮盒內所裝粽子并無區(qū)別??梢?,在涉案禮盒包裝上使用與注冊商標基本相同標識的行為既未破壞商標指示來源的功能,又未破壞商標品質保證的功能,故蘇蟹閣公司、贏禮公司的行為并未侵犯第9720610、10379873、331907號注冊商標的權利。蘇蟹閣公司在銷售的涉案禮盒上突出標注“五芳”“美味五芳”“五芳齋”標識,構成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行為,其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侵犯五芳齋公司第3781249號注冊商標專用權。
二審法院認為:雖然散裝粽子是來源于五芳齋公司的正品,但被控侵權的粽子禮盒與五芳齋公司的正品粽子禮盒并不一樣,外包裝和銷售價格均有區(qū)別;從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類別來看,禮盒粽也屬粽子類商品,故蘇蟹閣公司、贏禮公司的行為屬于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將散裝粽裝入假冒禮盒中對外銷售,會使相關公眾對禮盒粽商品產生混淆誤認,破壞禮盒上的注冊商標與禮盒內商品的來源指示關系,侵占正品禮盒粽的市場份額,對于五芳齋公司的商業(yè)聲譽產生影響。
一審法院認定被告未侵犯第9720610、10379873、331907號注冊商標的權利,二審予以糾正,但散裝粽和禮盒粽之間的平均差價不大,且蘇蟹閣公司、贏禮公司確實購買了五芳齋公司的散裝粽,未對五芳齋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故二審法院維持金額,作出上述判決。
8. 兒童滑板車卡通圖案侵權《小豬佩奇》
娛樂壹公司、艾斯利貝克公司訴稱,其系《小豬佩奇》(又名《粉紅豬小妹》,英文名:Peppa Pig)系列動畫片的著作權人。經調查,源美信公司未經許可在電商平臺開設的店鋪中大量銷售、許諾銷售帶有《小豬佩奇》中豬媽媽形象的兒童滑板車產品,銷量巨大。源美信公司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權利人享有的著作權,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娛樂壹公司、艾斯利貝克公司請求法院判令源美信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03,000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娛樂壹公司、艾斯利貝克公司系涉案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源美信公司銷售的被訴侵權商品上的卡通圖案整體造型和面部特征,包括眼睛、耳朵、鼻孔、嘴巴等與權利作品中的豬媽媽頭像基本相同,僅眼睫毛數量和臉頰上紅暈有所不同,可以確認是同一卡通形象,兩者構成實質性相似。源美信公司的銷售行為侵害了娛樂壹公司、艾斯利貝克公司對作品的發(fā)行權,遂判令源美信公司賠償娛樂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9,300元。
一審判決后,源美信公司提起上訴,認為被訴侵權產品存在刷單行為,涉案店鋪展示銷售并非實際銷量;被訴侵權產品上顯示有生產廠家,產品具有合法來源,故請求降低一審判賠金額。
二審法院認為:關于合法來源抗辯。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主張合法來源抗辯的,應當舉證證明合法取得被訴侵權產品的事實,包括合法的購貨渠道、合理的價格和直接的供貨方等。本案中,源美信公司對此并未提供任何證據予以證明,其僅依據說明書底部“平鄉(xiāng)縣小叮咚兒童玩具有限公司”的標識并不能證明銷售的被訴侵權產品具有合法來源。
關于一審判賠金額是否合理。源美信公司對于提交的2020年6月和8月的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刷單表格沒有出示證據原件,故無法核實微信聊天對話人及對賬單付款對象身份,也無法體現與涉案鏈接、涉案商品的關聯,因此,源美信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被訴侵權產品的銷售數據中存在刷單數據,且刷單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yè)道德,源美信公司以此主張減少判賠金額缺乏依據。
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由此可見,實踐中被告銷售侵權產品后主張銷量不真實的,應當承擔舉證證明責任,如被告無法證明刷單數據與實際銷量間的關系,需要承擔不利后果。而且,刷單行為本身違反誠信原則,因此主張減輕違約責任具有不正當性,難以獲得法院支持。
9. 南京大排檔起訴多家“大牌檔”商標侵權
此前,“南京大牌檔”母公司南京大惠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簡稱“大惠公司”)因擁有“大牌檔”、“大牌檔”商標,一紙訴狀將使用“巢州大牌檔”和“合淝大牌檔”名稱的餐飲經營方告上法庭,分別索賠200萬和300萬。
原告大惠公司認為,“大牌檔”與南京大牌檔存在強關聯關系,消費者看見“大牌檔”自然會聯想到“南京大牌檔”。其在多個類別上申請有多個“大牌檔”“大牌檔”“南京大牌檔”“南京大牌檔”等商標,對所述商標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依法應受保護。各被告使用“巢州大牌檔”“巢州大牌檔”等被控侵權標識,構成對涉案商標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被告巢州大牌檔認為,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其使用“巢州大牌檔”企業(yè)字號受法律保護,在其店招、門頭使用的“巢州大牌檔”僅是企業(yè)字號,并未使用“南京大牌檔”或“大牌檔”作為字號與商標,兩者的商標存在差異性。巢州大牌檔飯店開業(yè)前是按照正規(guī)辦證審批流程持證開業(yè)的。營業(yè)執(zhí)照是通過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名稱檢索后合法領取的,其沒有侵犯“南京大牌檔”商標權的意圖?!按笈茩n”是行業(yè)通用詞,本身不能注冊為商標,就此證明“南京大牌檔”及“大牌檔”即為弱保護商標。兩家餐飲企業(yè)在餐飲種類、菜品特點上并無任何關聯。
同樣遭到起訴的“合淝大牌檔”及其運用者合肥金蓮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認為,“大牌檔”作為行業(yè)通用詞,“南京”作為行政區(qū)劃,在申請注冊時應予以合理避讓。在獲得注冊時也應合理維權,避免過度維權,避免進入公共領域維權,被爭議商標的注冊意圖形成市場壟斷,干擾了正常的經營秩序,應予以撤銷。故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申請,要求注銷“南京大牌檔”這一商標。
大排檔,最早起源于上世紀四五十年代的香港。因為攤檔的牌照用大張紙做的,吊在檔口,所以大家叫他為“大牌檔”。通常而言,“大牌檔”屬于通用詞匯,是一種業(yè)態(tài)。數據顯示,全國范圍內工商部門登記在冊含“大牌檔”字樣的餐飲企業(yè)有400余家。從行業(yè)角度來看,侵權行為還有待商議。
“南京大牌檔”雖然注冊為商標,但注冊后不能把這個公用詞作為稀有資源進行壟斷,起訴他人侵權,要求對方換牌子可以接受,但這么高額的賠償偏離了商標使用的本質,令很多人不能理解。此前,逍遙鎮(zhèn)胡辣湯、潼關肉夾饃、青花椒魚火鍋等餐飲品牌都因為類似事件上過熱搜,很多網友也對此行為表示譴責,對于餐飲行業(yè)來說,打擊面太大,有失公平秩序。
南京大牌檔公司以侵害商標權為由提起的訴訟并不是個案。其曾起訴鏡湖區(qū)孫大大排擋、淮安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汕頭大牌檔小吃部(簡稱“汕頭大牌檔”),分別索賠57萬和60余萬。其中“汕頭大牌檔”就因侵害了“大牌檔”商標專用權,被判賠8萬元。并被要求變更企業(yè)名稱,變更后的字號中不得含有“大牌檔”或“大牌檔”字樣。
目前這兩個案件尚在審理。商標注冊只是品牌化的第一步,如何利用注冊商標,將品牌做大做強,將地方美食做成家喻戶曉的品牌,才是餐飲從業(yè)者更應該思考的問題。另外,商戶也應該提高商標保護意識,提早做好品牌保護,尤其是店名、招牌、菜單等上,盡量使用自己已核準的商標,否則某天一紙訴訟狀告侵權,真的丟了招牌就悔之晚矣。
來源:網 絡
編輯:李欣欣
審核:中國知識產權律師網 (www.ciplawyer.cn)
中國知識產權律師網-北京著名知識產權律師-徐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