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能夠回答友提出的這個問題,希望我的回答對友有所幫助。
我不知道這名人員的具體身份,如果該事業(yè)單位人是既是中共黨員又是公職人員,那么該人員醉駕免于起訴后將要面臨受黨紀和政務雙重處分的問題。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一條“黨員犯罪情節(jié)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并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p>
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十四條 “公職人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開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含宣告緩刑)的; (二)因過失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超過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單處或者并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應當予以開除;案件情況特殊,予以撤職更為適當的,可以不予開除,但是應當報請上一級機關批準。
公職人員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jié)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予以撤職;造成不良影響的,予以開除?!敝?guī)定,該事業(yè)單位人員面臨最低撒銷黨內職務(如果沒有黨內職務的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二年)和政務撤職雙重處分。
如果該事業(yè)單位人員不是中共黨員,只是公職人員,那么最低也是面臨政務撤職處分。
丟鐵飯碗